毛里求斯选举制度简介
2019-11-14 15:04
 

  11月7日至8日,毛里求斯举行国民议会选举,共有723660人参与投票。最终,由社战党、自由运动等组成的毛里求斯联盟获得议会62个席位中的38席,赢得本次大选,实现连任。由工党、社民党组成的国民联盟获得14席,战斗党获得8席。9日,选举监督委员会确定“最佳落败者”人选,其中毛里求斯联盟4人,国民联盟3人,战斗党1人。  

  一、“最佳落败者”制度  

  国民议会由70名议员组成,任期5年,其中62人经选举产生,8人为“最佳落败者”。“最佳落败者”由选举监督委员会在落选人中选择得票率高者确定,同时也需兼顾各民族和各党派在议会中力量的对比,以确保每个族裔在议会中都有相应的代表性。该制度前提是确保获胜党派占据最多席位,同时,会适度增加失败党派的议员人数。  

  二、组建政府  

  若要赢得大选,获胜方需要在议会获得绝对多数席位,也就是说,民选议员与通过最佳失败者制度进入议会的议员数量相加后,需要在70个席位中至少获得36个席位,才能组建政府。例如,1976年,尽管战斗党有最多候选人当选,但因为只赢得70个席位中的34个,所以无法组建政府。排名第二的工党与社战党结盟,占据绝对多数席位,得以共同组成政府。理论上,获胜方只要赢得最多席位,也可以组成少数派政府,但前提是其他党派在选举后没有结成联盟,无一方获得绝对多数。本次大选中,获胜的毛里求斯联盟通过选举赢得38个席位,再加上4名“最佳落败者”,成功占据议会42个席位,超过半数,因此无需结盟,可以单独组建新政府。  

  选举结果公布后,总理将提名副总理、部长、总检察长等内阁成员,再由总统进行正式任命,组建新政府。现总理可在总统任命新总理前主动辞职,也可在新总理宣誓就职后视为自动放弃职位。  

  三、产生议长和总统  

  总统由总理提名,并需在议会获得多数票支持。总统年龄须在40岁以上,任期5年。  

  新议会应在投票日之后30天内组成并复会。在首次会议时,由议会书记员宣读总统宣言,当选议员在议会宣誓就职,并进行议长和副议长选举。若提名候选人超过一人,议员将进行投票表决,得票多者成为议长。议长可以不是当选议员,但副议长须在当选议员中产生。  

  四、酒和选举  

  1958年出台的《人民代表法》第85条规定,禁止在选举期间出售酒精饮料,以最大程度减少选举过程中发生暴力事件的可能性。该禁令适用于酒吧和超市,但不适用于宾馆。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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